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
1、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(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);
2、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(需经年检有效)的复印件;
3、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,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,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;
4、商标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(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,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);
5、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;
6、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
二、商标权质押的注意事项1、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:
A.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,应是订立商标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。
B.申请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,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。
C.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,可以直接办理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。委托他人代理的,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,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。
商标评估的注意事项
商标权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核查了解如下情况,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明确说明:1.商标权的具体内容。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(包括续展、变更、转让情况)E。包括名称,文字、图案和声像,适用领域和范围,使用、保持、转让等权属:2.商标权的使用情况。包括商标启用时间,商标使用人数量,授权使用和使用权转让情况,商标使用范围、场所、对象,已使用次数或数量等;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商标评估价值收费标准的安徽中企航于2025/2/25 16:59:26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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